住建部取消建筑等4個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通知
發布時間:
2015-07-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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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現決定取消建筑智能化、消防設施、建筑裝飾裝修、建筑幕墻4個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以下簡稱一體化資質)的行政審批。已取得一體化資質的企業,一體化資質證書在有效期屆滿前繼續有效,企業可在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開展業務。已取得一體化資質的企業,應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60日前申請換發資質證書。已取得二級及以下一體化資質的企業,在換領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后,可按照工程設計資質和建筑業企業資質有關管理規定申請資質升級。申請換證的一體化一級資質企業,應先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換領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并在換領后15日內持原一體化資質證書(正本及所有副本)和已換領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到住建部行政審批集中受理辦公室換領工程設計資質證書。自2015年7月31日起,各省級及以下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停止受理按原一體化資質標準的資質延續申請;自2015年8月15日起,住建部部停止受理按原一體化資質標準的資質延續申請。(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