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小常識:施工現場安全知識
發布時間:
2016-04-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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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是一切經濟部門和生產企業的頭等大事。
生產必須保證安全是建筑企業必須遵守的原則。
一、建筑施工重地閑人免進。
二、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要戴好安全帽。
三、參加操作人員,必須懂得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章操作。
四、工作前必須檢查設備,確認安全后方可操作。
五、現場所有的機電設備,要設專人負責,非操縱者一概禁止亂開、亂動。工作時精神要集中,不得脫離崗位,不要與別人閑談和吵鬧。
六、各工種在同一工作場所立體交叉作業時,應相互聯系,上下呼應,互相監督,保證安全。
七、施工現場必須差距暢通,走正式道路和鋪設的馬道,禁止攀登腳手架上下和基坑上下,禁止在支的橫梁底板上操作行走。
高空作業人員必須掛牢安全帶,禁止任意投扔工具和其它物料。
八、禁止擅自亂拆已搭設好的腳手設備,未經領導進行安全交底的施工項目、不得自行盲目操作。
九、工作中禁止飲酒、互相打賭、打鬧、較量逞強冒險作業。
十、凡在現場內的操作人員,不準穿拖鞋、高跟鞋、赤腳和赤膊穿短褲。
十一、在雷雨時要離開高壓線及變所2米以外的安全地方,以免發生危險。
禁止在現場設有危險標志和專門圍欄所行走及起重臂活動區域內逗留與操作。
十二、施工現場要充分發揮"三寶"的作用。操作者要按要求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要系好安全帶,掛好安全網。
十三、凡是操縱機械的人員,在注油維修時,必須停車拉閘;非電工禁止亂接亂拉燈線和動力線,在電線上禁止搭掛衣物,電閘箱內禁止存放工具及物品。
十四、夜間施工必須有足夠的照明,照明行燈36伏安全電壓。
十五、要遵守企業的各項安全防火制度和場內外的交通規則。
十六、現場發生安全事故,要及時上報,保護好現場。
十七、現場地溝井、基坑必須設置安全護欄和警告標志,以防發生事故。以上各條要遵照執行,違者根據情節給予罰款和行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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